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一、植物类
……
(六)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大清盐为矿物石盐结晶体,不属于药用植物,不可以免征增值税。
10.一般纳税人销售中药龙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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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
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二、动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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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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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因此,中药龙骨为古代哺乳动物的骨骼化石,属于其他动物组织。一般纳税人销售中药龙骨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