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蜗牛派

满足什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增值税发票领用办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税函〔2018〕54号)规定:“一、依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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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核定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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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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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核定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

A.会计核算健全,纳税申报正常,最近1年(经营未满1年的以实际经营期为准,下

同)无发票违章记录和未曾列入风险企业名单。

B.最近连续三个月平均销售额在400万

元及以上,且同一月份内、同一购买方累计数应税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30%。但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a.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

b.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纳税人;

c.主管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纳税人;

d.提供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列入重点项目承接单位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及其设立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e.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及其新设立的分支机构;

f.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g.取得品牌汽车销售授权证明的汽车经销企业;

h.自愿提供本辖区其他已核定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100万元以上纳税人不少于3个月的责任担保的纳税人。

C.拥有自有产权或剩余租赁期在12个月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登记信息或报备信息相符。

D.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级。”

因此,满足上述文件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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