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6日起施行。
对群众关注的机关经费管理和“三公”经费使用,《办法》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服务标准以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定额、开支标准。
规定机关运行经费应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通过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6日起施行。
对群众关注的机关经费管理和“三公”经费使用,《办法》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服务标准以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定额、开支标准。
规定机关运行经费应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通过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