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奖励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按省科技厅要求填报《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市、山西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收到申报材料后,据实了解众创空间实际运营情况,明确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4日前报至省科技厅成果处。
(责任编辑:赵丹)

符合奖励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按省科技厅要求填报《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市、山西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收到申报材料后,据实了解众创空间实际运营情况,明确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4日前报至省科技厅成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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