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企业:
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变服务方式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承诺制的通知》(成发改投资〔2017〕619号)、《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承诺制后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发改投资〔2017〕732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高新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承诺制及后续招投标工作,加快构建高效、便捷、开放的投资环境。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变服务方式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承诺制的通知
2.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承诺制后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
2017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