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税务登记证》如果我迷路了该怎么办?
[答案]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39条:“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丧失税务登记证明的,应当自税收失效之日起15日内书写。登记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税务登记证遗失申报表》,并填写纳税人姓名,税务登记证明书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码,税务登记证明有效期,名称税务机关批准的报纸上的发证机关。如果您丢失了陈述,您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证,并在报纸上公布损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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