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司情报专家《财经涂鸦》消息,近日,南京花木兰影视公司以“著作权侵权”将北京闪送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涉诉作品正为前段时间刷遍电梯间广告牌的周杰伦代言闪送的视频广告及海报。
据天眼查显示的民事裁定书信息,花木兰影视申诉,今年6月,其曾接受北京闪送科技的委托,负责拍摄、制作周杰伦代言版本TVC1条,成片长度15秒,剪辑出5秒播放版本1条,明星海报1组。在双方洽谈合作期间,将平面方案和视频画的角本方案以及闪送科技要求的其他材料交给闪送后,闪送告知其不再合作。
花布兰影视称,曾与闪送商谈违约之事,再三告知不得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闪送的高级管理人员张洪磊明确知晓,但未予理会。此后,闪送在未获得花木兰影视授权的情况下,“参照原告的设计方案进行了拍摄,并将拍摄完成的作品在公共场合(××南京市××号贸易大厦)进行投放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