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如何放弃减免税申请-蜗牛派

纳税人如何放弃减免税申请

首先,服务对象

纳税人放弃免税条件。

二,业务概况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条件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报税务机关审查后,停止减免税。生产和销售增值税免税商品或服务的纳税人必须放弃免税权,书面豁免免税权,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备案。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遵守减税和免税政策,他们可以根据需要取消减税和免税资格。

三,政策依据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号通知(国税发[2005] 129号)第14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免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 127号)。

4.纳税人应提供的信息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取消免税申请表》(主表)2份。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期限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条件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减税和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纳税人应当立即责令免税。减税。

6.业务流程和承诺时限

(1)业务流程

窗户最初关闭了。窗口被接受后,流程就完成了。

(2)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七,处理方法

在线处理同一城市的自助服务区域处理

城市的总办公室√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处理免费登记表格

八,处理结果

如果纳税人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得《取消免税申请通知书》以签署审核意见,则视为该事项已经结束。

9.收费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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