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服务对象
需要通过自查或税务评估纳税的企业,以及自行报告的申请人。
二,业务概况
对于需要通过自查或税收评估纳税的企业,以及自行更换申请人,可以使用该模块通过人工重新登记发放付款或纳税证明。在输入税收收据之前,系统中没有税收申请信息;输入税收收据后,将在系统中生成应用程序信息。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2和52条。
4.纳税人应提供的信息
相应税收的申报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期限
在自查或评估过程中,纳税人发现有必要补税,或者个体工商户发现需要在自查过程中缴纳税款,即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部门办理税收回收业务。
6.业务流程和承诺时限
(1)业务流程
√窗口当场完成窗口验收窗口转移结后
(2)承诺期限
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内容准确。
七,处理方法
在线处理自助区域处理√同城通办
城市的总办公室√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处理免费登记表格
八,处理结果
纳税人取得“申报”章的申报表和税收(或银行扣除证明)的一般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将此事项视为事项。
9.收费
免费。
